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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4日 编辑:东盟学院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招收外国留学生高校教学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云政教督办函﹝2021﹞8号),为进一步规范普洱学院外国留学生招生和教学工作,普洱学院认真对照《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进行自检自查,并委托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组织专家审议,普洱学院来华留学教育评价结果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