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印发决定,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共青团普洱学院委员会成功入选,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共青团普洱学院委员会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度融入青年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全过程。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社会实践、文化活动和志愿服务,积极促进各民族学生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营造了民族团结、校园和谐的浓厚氛围,在引导青年学子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方面取得一定成效。